这些变化对影视行业的版权保护与版权收益方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,需要思考在数字化时代影视版权保护如何创新发展,完善影视产业产权保护的体系建设。侯光明认为,唯有在内容创作上源头上迸发创新活力才能突破困局,只有创作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,创新精神才能得到释放,为行业繁荣奠定基础,这是打破当下影视行业困局所面临的当务之急。而当时“软性电影”提倡的艺术快感论,宣扬电影是为了人的艺术,以人的感官与身体为衡量标准,反对空洞的宣传和枯燥的思想教育。这些“以人为本”的艺术标准,在近百年后的当下也成为我们思考的对象。文艺创作在不同时代的标准和目标看似大相径庭,实际上如果把目光放远,我们会发现,这是非常自然的一种成长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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